在加减法中,我们体会了“先看符号、再算绝对值”。到了乘除法,规律更加优美整齐,但也有一些隐蔽的“数学地雷”在等着粗心的同学。
- 两数相乘: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乘。
- 同号得正:(+2)×(+3)=+6,(−2)×(−3)=+6。
- 异号得负:(−2)×(+3)=−6,(+2)×(−3)=−6。
- 任何数与 0 相乘,都得 0:
例如:(−5)×0=0。
教材归纳了多个不等于 0 的数相乘的积的符号规律:
- 负因数的个数为奇数个时,积为负;
- 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个时,积为正。
- 只要有一个因数为 0,积就等于 0。
例如:
- (−2)×(−3)×(−4)=−24(3 个负数,奇数个负,结果为负);
- (−2)×(−3)×(−4)×(−5)=+120(4 个负数,偶数个负,结果为正)。
- 倒数的定义:乘积是 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。
若 a×b=1,则 a 与 b 互为倒数。数 a(a=0)的倒数是 a1。
特别提醒:0 没有倒数! 正数的倒数是正数,负数的倒数是负数(如 −32 的倒数是 −23,注意符号不变!)。
- 有理数除法法则:
- 除以一个不等于 0 的数,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:
a÷b=a⋅b1(b=0)
- 两数相除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除。
- 0 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 0 的数,都得 0。(0 不能作除数!)
- 乘法交换律:ab=ba
- 乘法结合律:(ab)c=a(bc)
- 乘法分配律:a(b+c)=ab+ac
特别提醒:分配律不仅可以正向展开,还可以逆向提取公因数:ab+ac=a(b+c)。
用简便方法计算:
(41−61+21)×(−12)
【解题思路与规范解答】
利用乘法分配律,把括号外的因数分别乘括号里的每一项:
原式=41×(−12)−61×(−12)+21×(−12)
注意每一项的符号判定:
- 第一项:41×(−12)=−3
- 第二项:−61×(−12)=+2
- 第三项:21×(−12)=−6
综合计算:
−3+2−6=−7
- 惊天巨坑:除法当成乘法用“分配律”:
- ❌ 致命错误:12÷(3+4)=12÷3+12÷4=4+3=7。
- 剖析纠错:除法绝对没有分配律! 12÷7=712≈1.71,怎么可能等于 7?乘法分配律是“数乘和”,除法只有在被除数是和的时候才能分别除(即 (a+b)÷c=a÷c+b÷c),除数是多项时必须先算出除数!
- 带分数乘除法没有先化为假分数:
- ❌ 错误做法:−321×2=−621(误以为只把整数部分乘 2)。
- 正确做法:带分数参与乘除,必须第一步化成假分数!−321=−27,所以 −27×2=−7。
- 同级乘除混合运算随意颠倒顺序:
- ❌ 错误计算:8÷4×2=8÷8=1。
- 正确顺序:同级运算必须从左往右依次计算,或者全部化为乘法再运用交换律!8÷4×2=2×2=4。
- 求负数的倒数把符号搞丢了:
- 误以为 −5 的倒数是 51。记住:互为倒数乘积必须是 +1!所以 −5 的倒数一定是 −51。
- 对应哪一节: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一章第 4 节《1.4 有理数的乘除法》(教材第 28 页至第 40 页)。
- 在家看孩子做哪一类题:
让孩子做教材第 38 页练习第 2 题与第 39 页习题第 7 题(带分数乘除混合与分配律展开题):
特别出一道辨析题考孩子:“18÷(−2+3) 能不能写成 18÷(−2)+18÷3?” 看孩子能否果断回答“不能”并讲清道理。
- 怎样算学完:
孩子做多个有理数连乘除时,能一眼数出负号个数判断最终符号(奇负偶正);能熟练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进行运算;坚决不犯“除法分配律”的原则性错误。